首页 > 汉语词典 > 东女国
东女国是什么意思

词条:『东女国』  
拼音:dōng nǚ guó

以上是东女国的词条读音等信息,下面是东女国的意思在词典中的详细解释。




◎ 详细解释
东女国

拼音:dōng nǚ guó 
词条内容: 东女国是公元六、七世纪出现的部落群体及地方政权,是昌都地区及整个藏族历史上重要的文明古国。东女国文化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以女性为中心和女性崇拜的社会制度。
简介;东女国,古代女国名,是母系社会,位于青藏高原,约存于中国南北朝至唐代。
东女国南北长约800公里,东西约360公里。境内设有女王、副女王,由族群内的“贤女”担当,女王住在九层的碉楼,百姓住四五层的碉楼。
典籍记载
四川金川东女国王城遗址《旧唐书》卷197《南蛮西南蛮传》记载:“东女国, 西羌之别种,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白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日行。在大小八十余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为渡。”
志怪小说《神异记》记载:“东女国,西羌别种,俗以女为王。(‘王’原作‘土’,据明抄本改)与茂州邻,有八十余城。以所居名康延州。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以渡。户口兵万人,散山谷,号曰宾就。有女官,号曰高霸,平议国事。在外官僚,并男夫为之,五日一听政。王侍左右女数百人。王死,国中多敛物,至数万。更于王族中,求令女二人而立之,大者为大王,小者为小王。大王死,则小王位之,或姑死妇继。无墓。所居皆重屋,王至九重,国人至六层。其王服青毛裙,平(‘平’原作‘下’,据明抄本改)领衫,其袖委地。以文锦为小髻,饰以金耳垂珰。足履素靴。重妇人而轻丈夫,文字同于天竺。以十一月为正,每十月,令巫者赍酒肴,诣山中,散糟麦于空,大咒呼鸟。俄有鸟如雉,飞入巫者之怀,因剖腹视之,有谷,来岁必登。若有霜雪,必有大灾。其俗名为鸟卜(‘鸟卜’原作‘鸟上’,据《新唐书》卷二二一上改)。人死则纳骨肉金瓶中,和金屑(‘屑’字原空缺,据明抄本补)而埋之。”
考证;据民族史学家任乃强先生考证,“康延川”即今昌都一带,“弱水”即今之澜沧江,所谓“大小八十余城”,谓其国辖有八十余“纵”(Rdsong),即农业聚邑。大抵而言,“昌都、察雅、类乌齐、八宿、察龙、盐井、门空、贫台,北至隆庆,西至丹达山之地,皆旧东女国境”。可知东女国东与茂州(今四川茂汶一带)交界,东南与雅州(今四川雅安一带)交界,包括了今四川阿坝茂汶以西,甘孜州的巴塘、理塘(白狼夷故地)以北及整个昌都地区,范围十分广大。社会制度东女国以女性为中心和女性崇拜的社会制度,《旧唐书》称该国“俗重妇人而轻丈夫”,《新唐书》卷146《西域传》上“东女国”条则记载东女国“俗轻男子,女贵者咸有侍男”。
东女国以女性为国王,王位继承采取女王终身制与家族垄断制相结合的方式,男子无权参与。女王号为“宾就”,有女官,曰“高霸”,平议国事。在外官僚,并男夫为之。其王侍女数百人,五日一听政。女王若死,国中多敛金钱,动至数万,更于王族求令女二人而立之。大者为王,其次为小王。若大王死,即小王嗣立,或姑死而妇继,无有纂夺。
外交;四川金川东女国王城遗址东女国与唐中央政府保持了友好关系。
早在隋朝时,东女国就与隋朝政府有使者往来。唐高祖武德年间,东女国汤滂氏遣使贡方物。唐太宗时曾降玺书以示慰抚。武则天时,册拜东女国敛臂为左玉钤卫员外将军,赐以瑞锦制蕃服,东女国使者亦多次来朝。后来,吐蕃强大,统一了青藏高原,东女国成为吐蕃政权的一部分,“其部落,大者不过三二千户,各置县令十数人埋之。土有丝絮,岁输于吐蕃”。东女国旧部又接受唐朝赐予的丝帛,成为内地与吐蕃进行丝绸贸易的中间商
风俗;东女国有着占卜之风和独特的丧葬制度。《旧唐书》称:“其俗每至十月,令巫者赉楮诣山中,散糟麦于空,大咒呼鸟。俄而有鸟大如鸡,飞入巫者之怀,因剖腹而视之,每有一谷,来岁必登;若有霜雪,必多灾异。其俗信之,名为 鸟卜。”此为东女国盛行 鸟卜之俗的记载。“其居丧,服饰不改,为父母则三年不栉沐”,这可能是吸收了内地汉文化的因素,“贵人死者,或剥其皮而藏之,内骨于瓶中,糅以金屑而埋之”。这是二次葬,而“国王将葬,其大臣亲属殉死者数十人”。则表示东女国仍有残酷的人殉制度。
服饰;东女国有服饰尚青及赭面之俗。《旧唐书》云:“其王服青毛绫裙,下领衫,上披青袍,其袖委地。”皆以青色为美,而男子“以青涂面”,即尚青,又赭面。
文化遗传;东女国女人东女国虽亡,但其文化却为吐蕃所吸收,成为吐蕃文化暨藏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吐蕃的一妻多夫习俗、妇女享有较高地位、鸟卜、赭面之俗、建筑技术与丧葬制度等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二者的传承关系,而民族学调查则表明至今川藏地区仍残存有东女国文化因素。今四川藏区的嘉戎藏族,仍信奉对木尔多(dmu-rdo)神山的古老崇拜。木尔多神山是木尔多和斯巴嘉尔木(srid-pa-rgyal-mo)的圣山。而所谓“木”(mo)在藏语中一般指女性。“嘉尔木”意即女王、后妃或神妃,“斯巴嘉尔木”即众生之女王。通过民族学、语言学等多方面的调查及研究,嘉戎地区在古代存在过以女性为中心,或以女性为王(首领)的女性崇拜时代,“嘉尔木”之称应该就是唐代藏族人民对“东女国”的称呼。昌都地区至今仍有许多与女性崇拜有关的痕迹,如昌都县有一个名为“嗄唐木”的地方,当地居民在房顶安放一个男性性器状物的习俗及对“屑格木”神山的传统看法,均是东女国女性崇拜文化在当地居民意识中的遗留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顶部
©2009-2019 中华隆取名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