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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村是什么意思

词条:『太阳村』  
拼音:tài yáng cūn

以上是太阳村的词条读音等信息,下面是太阳村的意思在词典中的详细解释。




◎ 详细解释
太阳村

拼音:tài yáng cūn
词条内容:太阳村,全称是太阳村儿童教育咨询中心,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注册,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的非营利机构。主要为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进行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以及职业培训服务。使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像其他孩子一样受到保护,得到教育,健康快乐的成长。
简介;太阳村太阳村作为NGO组织,以无偿代养代教的形式,所针对扶助的对象,是一群特殊的弱势群体——中国监狱里正在服刑的在押犯子女们。这些孩子无论是在基本生存保障,还是在接受基础义务教育等方面,都面临严峻的困境。因父 / 母犯罪的背景得不到人们的同情。他们有的流浪,有的为人放牧,有的沿门乞讨,有的不被亲属接纳,遭受虐待。更有甚者,已像父 / 母那样走上了犯罪道路。
至2012年,共有近500 名孩子分别在北京、西安、河南省新乡、陕西陇县、青海大同、江西九江六处的儿童村生活。
太阳花是太阳村的村花,是太阳村和孩子象征。它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就如同太阳村,十多年来经历了无数风雨,在夹缝中不断地生存发展和壮大,也如同太阳村的孩子们,能够勇敢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顽强生活,健康快乐地成长。
创立;原陕西省监狱管理局高级警官张淑琴女士,因工作的关系接触了这一特殊的群体。十年来,她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自筹资金,相继在陕西省、河南省新乡市、北京市顺义区、陕西省陇县创建了4所专门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儿童村。帮助了600余名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渡过了最困难的离开父/母的日子。回到亲人身边,走上工作岗位,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
为了避免孩子们刑释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父母重新犯罪而再次危及到孩子。2001年,张淑琴女士在陕西创办了“女性刑释人员中途服务中心”,帮助她们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善良人生。5年来,200多名男女刑释人员得到寻找亲属,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安置就业等帮助。
张淑琴希望,这些孩子应该和其他孩子一样,在人格上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这一群体,使他们走出阴影,远离流浪、乞讨、失学、饥饿、疾病、虐待的威胁,和其他孩子一样,生活在和平与祥和之中。
使命;太阳村中国监狱中在押犯人的子女,难以获得来自政府和社会的相关福利救济。这些孩子监狱里正在服刑的父母,没有任何经济能力负担他们的基本生活及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甚为堪忧的,这些孩子得不到来自双亲和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同时,因为犯罪背景的家庭,他们生活在父母的阴影里,社会的歧视下,他们孤苦无依:有的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有的为人放牧,有的沿街乞讨,还有些被所寄养的亲戚家庭抛弃和虐待。可想而知,在如此冷漠和残酷的生存情形下,这些孩子游走在犯罪的边沿,极有可能步上父母的后尘。在一切还来得及时,我们接纳和收容这群缺失的孩子们,力求给他们一个安稳的避风港,一个有爱的家。[1]
作为NGO组织,太阳村以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己任,对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2000余名未成年子女进行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以及职业培训服务。使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像其他孩子一样收到保护,得到教育,健康快乐的成长。
分布情况;目前太阳村在全国有六个中心,分别是:北京太阳村,陕西西安儿童村,河南新乡太阳村,陕西陇州孤儿院,江西太阳村,青海太阳村。
其中以北京太阳村规模最大。
培养工作;太阳村负担生活在这里的孩子们的所有开支,包括:婴幼儿所需消耗品费用,所有孩子教育费,医疗费,服装鞋袜,食物,生活起居费用等等;每年孩子们去各地监狱探望他们的父母亲的费用;还有为成年孩子提供的继续深造的学费,以及职业培训相关费用。
基础学校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辅导他们的学业
健康和营养均衡的食物(我们村里自有土地中的食物,自给自足)
日常生活辅助和教导(基本生活准则建立)
相关的类似社会生活互动,健康身心的建立,比如:交朋友,游戏和运动。
创办人简介;张淑琴张淑琴,女,生于1948年12月21日,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毕业于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作家班。曾任陕西省监狱局少年犯管教所助理调研员,人民警察一级警督警衔。社会职务,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会长兼秘书长,回归研究会儿童村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中心法人。从事报纸工作时任副主编,新闻职称主任编辑。
张淑琴在山区从事医务工作十三年,从事报纸记者编辑工作十二年,在主持报纸编辑工作外,亲自培训通讯员二十五期,有三百多名监狱干警和一千多名罪犯参加了培训。在业余时间,本人还进行法制文学和影视作品的创作。自编自导电视专题片三部(由省台播出)创作电影一部《满月》(西影厂拍)电视剧五部二十集,91年四集电视句《特殊战线》(上影厂拍)在中央及地方的二十几家电视台播出。自91年以来,本人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记实文学、影视作品共一百万字。电影86年全国四部委“白鹤奖”,电视剧93年获广电部司法部“金剑奖”,本人89年获中华文学基金会“庄重量文文学奖”,95年获西安“海龙王杯女作家奖”。
95年5月,张淑琴自动要求调往基层单位(省少年犯管教所)从事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95年8月发起成立了旨在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善良人生,帮助回归人员安置就业的民间社团“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任该会的会长兼秘书长。动员社会力量成立4个志愿者帮教团,在监狱劳教场所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自筹经费,自96年5月起先后成立了5所替罪犯代养代教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儿童村。10年来救助了400余名1-16岁的罪犯的未成年子女,在国内外有较强的反响。
张淑琴撰写的论文《保护无辜儿童的合法权益,替犯罪者代养未成年子女》、《陕西“回归儿童村现象的思考”》、《还孩子一个公平》已在97年2月和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召开的会议上进行了宣读。
张淑琴从事社会工作近10年,热心慈善工作,特别是对儿童的救助工作。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张淑琴系陕西省作家协会员,91年被收入《中国当代青年作家名典》。98年6月6日,被中央电视台推为“东方之子”。2008年被联想推荐为奥运火炬手。2009年被评为非凡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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