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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超市是什么意思

词条:『慈善超市』  
拼音:cí shàn chāo shì

以上是慈善超市的词条读音等信息,下面是慈善超市的意思在词典中的详细解释。




◎ 详细解释
慈善超市

 拼音:cí shàn chāo shì 

词条内容:慈善超市起源于美国,居民捐物凭收据可享受免税政策,也可在慈善超市低价购物。“慈善超市”解决了捐赠物资的整理、清洗、维修、储藏、发放等必然存在的成本开支和场地问题,不仅可以消化费用开支,还可以赚取利润来筹集扶贫济困资金。其“前店后厂”的模式,可以安置很多下岗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并可使一些不太宽裕的居民获得低廉的生活日用品。中国慈善超市一般都由民政部门负责成立、管理等,运营普遍存在困难。
简介;慈善商店的概念早在19世纪就已经在英国出现,也有一种说法是“慈善超市”起源于美国的“好意慈善事业组织(GoodWell)”,是非营利机构开办的一种免税“公司”,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处理、销售市民们捐赠的旧物,一般采用“前店后厂”模式,即前面是“慈善商店”,后面是捐赠物品的维修处理车间、工厂。
在中国,“慈善超市”类似的名称很多,比如,阳光超市、爱心超市、扶贫超市等不同的叫法,是面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低价销售或免费发放社会捐赠物品的救助点,“顾客”可以采用凭券、凭卡领物等方式对所需要的物品进行自由挑选。
官方定义;顾客在慈善超市内挑选商品
《浙江省慈善超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办》对“慈善超市”的定义为:包括奉献超市、爱心家园、真情超市等,是指以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为依托,以解决社会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为目的,以有针对性地募集和发放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或社会救助机构,是社会捐助和慈善事业结合的重要载体,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在基层的重要平台。
慈善超市救助的对象,包括社会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户、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户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居民。[1]
《乌鲁木齐市爱心慈善超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所称爱心慈善超市,是指以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为依托,以解决城市特困居民临时生活困难为目的,以有针对性的募集和发放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或社会救助机构。 爱心慈善超市救助的对象暂定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特困家庭。[2] 
发展;慈善超市中国最早的“慈善超市”于2003年5月18日出现在上海。此后,武汉、广州、济南、苏州、青岛等城市陆续建成了一批“慈善超市”。 
2003年5月,中国首家慈善超市出现在上海市镇宁路405弄里,这家“超市”兼具募捐、帮困、变现功能,店里的服装、文具、皮具、工艺品等捐赠物资,向市民公开出售,标价低于市价。同时,此处承担为当地贫困户发放物资,和接受市民捐赠的任务。[3]
2003年,上海市民政局委托上海慈善基金会在全市筹建100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 2004年2月,长寿路街道借鉴国外实物帮困的经验和现代商业超市的运作模式,结合社区扶贫帮困工作,把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延伸为“慈善超市”,将单一的接收功能扩大为接受捐赠、属地救助和义卖变现等多种功能,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04年7月国家民政部总结上海等地慈善超市的经验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过这一社会捐助新模式,加强对城市困难群众的经常性生活救助,于是各地慈善超市蓬勃发展起来。
2010年6月份,北京市全面推开“慈善超市”创新建设试点,解决居民经常性捐赠的问题,力求做到每个社区每天都能接受社会捐赠。捐赠的旧衣物先进行清洗、消毒、整理、归类后,部分用于救助北京市及灾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其余部分贴上专门的商标放到“爱心家园”进行变卖,变卖所得的钱再用于救助北京市及灾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真正解决旧衣物捐赠和流通问题。
2011年月27日,位于北京市西直门内大街235号的西城区慈善超市中心店,经历3个月试运行后,正式营业。[4]
困境;2004年,国家民政部连续发出两个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并积极推广面向社会困难群众的“慈善超市”。此后两三年,这种新型基层社会救助平台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地生长起来。到2012年为止全国已有8000余家慈善超市,但普遍“叫好不叫座”。除了上海、广州等个别超市出现过“火热”的情况,大多举步维艰甚至面临着关门歇业的困境。在深圳,也有8家慈善超市在运营,救助对象为深圳本市低保户。尽管全部能够维持正常运作,但难以避免定位不清、供求不符、“造血”不足的僵局。
分配额度不一
作为非营利性工商企业,挂靠在市、区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名曰超市,但慈善超市的“国营”性质浓厚。因为物资有限,在市属超市里,每户每月仅可以购买一袋10斤的大米和1.5升的油,其余的食品,只能四选一。因每个区的经济情况不一,低保户能分配到的额度也不一。
薄弱的造血功能
最初,超市在成立初期,主要是通过各方捐赠和政府扶持共同维持,但近年来,由于社会上捐赠的物品不断下降,慈善超市的运营已经完全依托于政府支持。
不成功的非营利尝试
作为民间组织,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2009年2月也尝试过创建爱心超市。然而好景不长,很快,有政府人士对这种盈利性运作提出了异议。商品接受市场规律定价,就意味着慈善商业化。民政部门的慈善超市这样运作可以保证透明度,但社会组织这里面确实很难界定是不是存在变相买卖。此外,运营经验和成本也考验着这群社工和义工们。一方面社会捐助的资金单靠一笔两笔的捐助,承载不了良性的运作模式;另一方面,商品如何定价,如何避免亏损,这些问题都很难解决。最终,在社区工作站收回场地后,爱心超市就此停业。
民政部门拟退出慈善超市;2013年7月24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拟规定,民政部门今后将逐步从慈善超市的全包全揽中退出,慈善超市可交给社会组织或企业来负责运行。
北京慈善超市将由“公司”统一管理
2013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慈善超市创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后北京爱心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将作为慈善超市经营管理者,民政部门不再直接操办和管理。
实行市场化运营以后,超市在服务功能上,除了要落实日常化接受捐赠站点、救助和社区应急服务保障等基本功能外,还将不断增加超市的服务功能,根据所在地域环境及面积情况,增设超级市场的售卖服务功能,此外,还要通过物物置换、代收代缴公用事业费、代购代取代送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完善公益服务功能。有条件的超市还可设立福利彩票销售等服务功能。此外,慈善超市的监督体系也将通过超市电子显示屏、手机、网络等进行公示,实现行政、社会组织、捐赠人的三方监督。[7] 
国外;英国慈善商店慈善商店的概念早在19世纪就已经在英国出现。英国有许多不同的慈善商店,每一个慈善机构在英国都有慈善商店。不要以为慈善商店是陈腐、老派,散发着霉味的旧货店,也不要以为这里卖的除了裂了口的瓷器就是开了线的大号衣服。在英国街头,四处都能看到慈善商店,他们或地处最繁华的商业街,或紧挨大型超市和服装小店。如果街道稍长,那么就会出现3至4 家不同机构开设的慈善商店。
在英国,就有7000多家这样简朴的小屋分散于繁华的商业街或是社区街道,在伦敦也有几百家。据统计,小屋每年可从社会上募集到一亿多英镑,这在英国慈善业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加拿大;在加拿大,每周二晚上人们可以把旧衣物扔到一个固定的地方,有需要的人可以去捡。“车库拍卖”也经常见到,只要进行简单的登记,居民就可以拿出不用的旧东西进行售卖,“很好的电动玩具、滑冰鞋、滑雪服就几元钱,孩子们也会参与到拍卖的过程,旧物流通已经是一个习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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