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语词典 > 清凉权
清凉权是什么意思

词条:『清凉权』  
拼音:qīng liáng quán

以上是清凉权的词条读音等信息,下面是清凉权的意思在词典中的详细解释。




◎ 详细解释
清凉权

 拼音:qīng liáng quán 

词条内容:清凉权,实际上是指劳动者的防暑降温权。具体保障措施就是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特别是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简介;随着高温天气趋于增多,保护劳动者防暑降温权益更显重要。“清凉权”是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一部分,其核心并非发钱给物,而是让用人单位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重视劳动者的“清凉权”,让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1] 
法律规定;高温下的高强度劳动,轻者使人中暑,重者诱发心血管疾病,致人死亡。因此,用人单位保障防暑降温条件,避免劳动者遭受“暑害”非常重要。2012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这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串起了一条对高温下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链”:
在平时,用人单位就应通过隔热、通风、降温等措施做好劳动保护。在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单位应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体检,并将患有心、肺、中枢神经等疾病的劳动者及时调岗。当高温来袭,用人单位在提供个人防护用品、饮料、药品,发放高温津贴之外,还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直至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并且,单位不能以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减工资。对于高温作业,规定就更为严格:用人单位不仅应从源头上降低、消除高温危害,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高温防护设施还应与单位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用。
截至2015年7月,针对高温下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护,《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仅作出较为笼统的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也只是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当前诉诸于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案件极少,说明相关法规救济机制缺乏可操作性。“应加强‘高温立法’,通过修改完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使高温下劳动者权益保护更权威,更有操作性。执行情况;清凉权2015年7月下旬以来,中国多地陆续迎来35℃以上的高温天气,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4部门此前专门下发通知,督促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在高温酷暑季节至少开展一次防暑降温暗查暗访活动。在山西省,劳动监察部门已立案查处违反高温津贴规定案件10起,督促用人单位为340人补发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保障“清凉权”意识总体提升,其中国有企业总体好于民营企业,大中型企业好于小微企业,部分单位劳动环境依然堪忧。
2015年7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最高气温36℃。吃过午饭,当地一家民营印刷公司的机器操作工温严伟走进厂房时看了一眼温度计,虽然开着风扇,室温已经达到了34℃。他表示,2014年有一个女工热晕过去了,2015年公司才在车间里安装了一台风扇。“然而机器一开动起来风扇也不管用了,干起活来衣服湿得就像水洗了一样。”他说,“现在我们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10个小时,而且从没发过高温津贴。”
“从没听说过高温前要体检”、“工钱按天算,没干活肯定没工钱”,多位户外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反映,用人单位不出事就不改进,哪里出事就改进哪里,或挑拣“送绿豆汤”等容易落实的事选择性改善。而他们一般选择不维权,不知道如何维权,不少人感到维权很难。
在甘肃省兰州市,尽管28日最高气温已达38℃,但出租车司机高师傅依然坚持跑车。他说:“天气再热,每月向公司交的份子钱不会少。我一天不跑车,就得垫一天的钱。
长期关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甘肃省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智俊说,与带薪休假、加班工资等问题类似,劳动者维护“清凉权”难度大,主管部门监管难、成本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由此造成当前劳动者防暑降温权益保障参差不齐。
山西省劳动监察局(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工程建设单位往往声称承包价中包括了各种工资、补贴,各企业为了不突破承包总价,不再另外支付劳动者的各种津补贴,导致他们在调查处理这些用工单位不落实劳动保障权益时难度较大。此外,环卫等部门向户外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缺乏资金来源,环卫工等户外劳动者很难享受到高温津贴。[2] 
保障措施;清凉权中国除青藏高原外,其他地区都出现过高温天气,保障高温下劳动者“清凉权”越发重要。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等人认为,在现有阶段,要让高温下劳动者工作环境根本改善,不可能立竿见影,但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努力为高温下的劳动者打造一个权益有保障的清凉世界。
与其让户外劳动者领着不多的补贴、冒着健康风险在烈日高温下工作,不如在管理方式、作业时间方面更加人性化和灵活,采取更有力措施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孙智俊说,要推动“清凉权”进一步落实到劳动合同中,使劳动者依法维权有直接依据。还应发挥工会等组织作用,进一步破解劳动者个体与相对强势的单位协商能力不对等的问题。
部分干部、学者认为,保障高温下的劳动者权益,不仅用人单位应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也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高温下的劳动者送上一份清凉。江西省南昌市政府近两年引导临街店铺积极参与建起500个“清凉驿站”,以便于散布各处的“城市美容师”环卫工就近休憩、纳凉。他们表示:“在清凉驿站,我们身上凉凉的,心里热热的。”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顶部
©2009-2019 中华隆取名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