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语词典 > 邦宪
邦宪是什么意思

词条:『邦宪』  
拼音:bāng xiàn

以上是邦宪的词条读音等信息,下面是邦宪的意思在词典中的详细解释。




◎ 详细解释
邦宪

拼音: bāng xiàn

注音: ㄅㄤ ㄒㄧㄢˋ

词条: 邦宪(邦憲) 

1. 《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 毛 传:“宪,法也。”后因以“邦宪”指国家大法。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宜加贬黜,用申邦宪。” 宋 曾巩 《张颉知均州制》:“内不能统齐士吏,外不能绥靖华夷,致兹绎骚,自干邦宪。” 清 严允肇 《送宋荔裳按察四川》诗:“大夫秉邦宪,兢兢志靡他。”

2. 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 唐 韩愈 《为裴相公让官表》:“既领臺纲,又毗邦宪。” 马其昶 校注:“ 陈景云 曰: 元和 十年, 晋公 以中丞兼刑部侍郎,故曰又毗邦宪,非别除也。” 唐 韩愈 《祭马仆射文》:“公兼邦宪,以副经纪。”旧注:“十二年,以摠兼御史大夫,充 淮西 行营诸军宣慰使。”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顶部
©2009-2019 中华隆取名网 版权所有